水電估價對於北方裝潢來說至關重要,因為南方地區大部分裝潢是以面積計算,幾乎家家戶戶水電只是進戶,大部分都得自己重新布局,基本家家戶戶做法雷同,按照面積收費能更加合理。
北方地區一般開發商做了局部的水電,完全可以滿足一部分使用,而後期裝潢只是根據自己的個性需求,進行相應的增加點位即可。家家戶戶要求不一樣,所以一般是按照米數計費,你做多少算多少的費用。
表面看似乎很公平,但其實並不能讓業主明白消費,而是前期只知道單價以及做多少算多少,往往就會出現,自己預想的費用與實際相差太大,有上當受騙的感覺,而且後悔已經沒有餘地了。
所以,才有了《水電施工不簽到合同里,留個後路也行》,其實就是避免業主後面後悔了以後,裝潢公司要挾你付出沒有必要的違約金,每件事都能掌握主動權。
水電想要明白消費,估價是少不了的,因為你在圖紙上標註再詳細,電工也無法知道你家水電的精確走法。如果按照常規估價,那就會有天地之差–同樣160的房子,在北方,做過四千水電的,做過兩萬多水電的,完全無法根據面積去籠統估價。
所以,水電是具體個性要求決定,你的要求越少價格肯定越低,相反,你的個性要求越多,相應的水電發生費用就越高。這里需要提前預知,就必須估價。
有了水電不簽進合同的約束,其實估價按照常理應該在開工交底的時候進行,無論價格高低,業主都有退出的自由,不必擔心有違約的風險;
但是好多業主要求在簽訂合同前估價,可以理解,也就是提前知道自己水電價格,然後把這個也可以作為是否找你裝潢的因素,考慮進去。道理簡單,但是實際執行很困難。
第一,未簽訂合同,估價需要電工以及設計人員以及業主三方到房子交底,時間上少則半天,多則一天時間,如果估價接受好說,估價不接受,業主因為水電高而停止簽約,此時倒霉的只能是裝潢公司,耗費時間不說,還得給電工相應的誤工費用。此時,是否能收辛苦費用?可能雙方都不會愉快。
第二,如果你家有鏟牆以及拆除項目,合同簽訂前交底,有可能都做了無用功。交底的時候需要每一個要求在牆上標註,標註完了即使你認可,後期簽訂合同拆除進場以後,這些標註全部會鏟除掉,交底等於無用功。當然有的人說可以拍照留存,說起來簡單,實際操作翻看當時照片會導致張冠李戴,錯誤百出,無形中給裝潢人為造成不順利,這都經過實踐檢驗過,非常混亂。
所以,水電估價應該依據裝潢順序進行。簽訂合同以後,拆除完畢,正常現場交底估價即可。前提一定是水電不要簽進合同,不要讓有所制約,而且一定要明白估價必須談實際出入,否則裝潢合同謹慎簽訂。
你不論找誰做水電,這個費用都不會無故不存在,只不過取決於你找散工低價無售後,還是找專業機構高價有售後而已。
有了合同不制約水電的條款,即使交底以後你認為水電過高,想自己找人做水電,也不會有任何額外的違約費用的。
當然估價是第一步,談好實際出入才是最重要的《裝潢第一步水電,有多少人估價談實際出入?》這才是讓你明白消費的關鍵點,否則估價沒有任何意義。
水電如果不讓裝潢公司做,自己做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?
其實道理很簡單,如果你家是簡單裝潢,沒有任何影響,如果你家設計非常複雜的話,水電自己做,裝潢公司就不會干涉你家水電的任何事情,你的水電是否和你家裝潢中途有衝突,就必須自己操心,一旦有錯誤返工,就得自己承擔,這就是最嚴重的後果了,其它沒有任何損失。
所以,如果你嫌裝潢公司水電過高,想要自己找散工做的時候,一定要想好後續的施工銜接以及協調問題,如果簡單就自己操作,如果自己把握不住,最好不要找散工單獨去做水電,後期如果返工和有錯誤的話,省下的錢還得花出去。
總之,如果這家裝潢公司水電能給你估價談實際出入,而且你水電可以隨時自己做,而沒有任何違約責任的話,就可以進行下一步,否則連水電估價談實際出入做不到,還是謹慎簽訂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