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印發中小學建設標準:小學服務半徑宜為500米,步行不超10分鐘

  文/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蔣雋

  日前,《廣州市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指引》(以下簡稱「指引」)印發並試行,要求新建普通小學服務半徑宜為500米且步行時間不超過10分鐘,初級中學、九年制學校服務半徑宜為1000米且步行時間不超過15分鐘,方便學生就近入學。

  指引為廣州市教育局、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廣州市財政局、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、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,目的是推進廣州市中小學校標準化建設,提升廣州市教育設施的品質,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。

  指引用於指導廣州市普通中小學校規劃、設計和建設,是確定學校建設規模、建設內容及建築標準等的地方指導性標準。適用於廣州市新建的公辦普通中小學校,改、擴建學校及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民辦普通中小學校參照執行。不作為評價現狀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是否達標的依據。

  指引規定了普通中小學的選址與規劃布局,要求居住區規劃應合理布局教育設施,原則上小學服務半徑宜為500米且步行時間不超過10分鐘,初級中學、九年制學校服務半徑宜為1000米且步行時間不超過15分鐘,方便學生就近入學。結合居住區建設的學校,應保證可獨立進出,不受居住區影響。

  學校應建設在陽光充足、空氣流動、場地乾燥、排水通暢、地勢較高、交通便利的宜建地段。學校選址布局應綜合考慮實施的可行性和經濟性,避免選擇征拆周期長、土地整備及土壤修復費用高的用地,校內應有布置運動場地和設置基礎市政設施的條件。

  指引要求,學校周邊應有良好的交通條件。學校的規劃布局應與生源分布及周邊交通相協調,避免學生跨越高快速路、鐵路上學。與學校毗鄰的城市主幹道應設置適當的安全設施,以保障學生安全跨越。

  此外,學校應建設在低噪聲區域,主要教學用房設置窗戶的外牆與鐵路路軌的距離不應小於300米,與高速路、地上軌道交通線或城市主幹道的距離不應小於80米;學校用地尤其是教學區、學生宿舍等不宜設置在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範圍內。當學校選址無法滿足上述要求時,應採取相應減震、降噪措施,使教學區、學生宿舍聲環境質量符合相關規定。

  普通中小學校的設置規模方面,指引規定小學:24班、30班、36班,每班不超過45人;總人數不超過2000人。

  初級中學:24班、30班、36班,每班不超過50人;總人數不超過2000人。

  高級中學:30班、36班、48班、60班,每班不超過50人。

  九年制學校:36班、45班、54班。小學階段每班不超過45人,初中階段每班不超過50人;總人數不超過2500人。

  完全中學:36班、48班、60班、72班,每班不超過50人;初中部分不超過2000人。

  在受到用地條件限制需要集中布局學校,或因人口規模不足需要建設小、微型學校時,應對學校規模進行充分論證,保證適齡兒童就近入學。原則上不得新建超大規模中小學校。

  體育設施方面,小學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不小於7.5㎡/生;中學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不小於10.2㎡/生。應配置田徑場、籃球場、排球場,宜南北向布置,並安排器械體操及遊戲區位置,宜配置遊泳池、足球場等。在中心城區及用地緊張的片區,應在滿足體育設施設置規範的前提下確定學校的合理用地規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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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來源 | 羊城晚報·羊城派

  責編 | 謝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