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最近看電視了嗎?
今天是個令人激動的日子,因為,
我們要來深(正)度(面)解(撕)密(逼)「全人類智慧的結晶」——年度魔幻大戲《幻城》。
讓這部劇告訴你們什麼叫學貫中西博采眾長。
從劇本說起。
所有人都知道郭敬明抄襲,可能也都知道《幻城》抄襲漫畫《聖傳》,但是可能不知道到底抄了多少。
在豆瓣上貼吧上知乎上都有很多深扒文章,在這裡放一個豆瓣鏈接,列舉了非常多證據,大家可以感受一下:https://www.douban.com/online/10148993/discussion/15920063/
作為聖傳十年原著粉(呵呵,當然不可能是郭敬明的原著粉啊),我也搬出珍藏多年的漫畫,把相同的場景貼出來給大家欣賞一下。
《聖傳》裡帝釋天的手下有四大天王,但是東方天王持國天的身份是個謎,直到最後大戰才揭曉。《幻城》裡淵祭手下有四大護法,其中西方護法的身份也保密。
確實,四大護法這種設定很多地方都有,不能說四天王就是專屬於某部作品的。《聖傳》的四天王取材於佛教,分別是增長天、廣目天、毗沙門(多聞天)和持國天。《幻城》是青龍白虎朱雀玄武。還有劉德華郭富城張學友黎明什麼的……不好意思,跳戲了。
但是,四天王強行隱藏一個當作最終大戰的彩蛋,這個可能僅此二位吧。
或者難道你特麼的把東方天王變成西方護法,就以為誰看不出來了嗎?
而這位神秘的天王,是抄襲率幾乎達到滿格的一個人物,《聖傳》裡是乾達婆王,《幻城》裡叫星軌。
「表面楚楚可憐」、「實際上是非常有實力的人」、「只認同強者」、「四大天王之一」、「與最愛的人決戰後自殺」……每一條人設都是原來的配方,還是熟悉的味道啊!
嗯?有哪裡不一樣嗎?
無非就是一個彈琴一個占星咯。
所謂有那麼一丁點不同的人設,無非就是排列組合,互相混搭,把東變成西,把彈琴的變成占星的,把占星的變成打架的。
就像有人評論的:「換個髮型就是個新人物。」
哦不,在我們偉大的《幻城》中,甚至換個衣服顏色就是新人物了。
在情節設置上,更是抄襲地肆無忌憚。
抄襲了真假兩座城的設置。《聖傳》裡面是善見城和阿修羅城,《幻城》裡面叫做刃雪城和幻雪神山,都是只有特定的人才能進去。
還有什麼紅蓮、命運、預言、夢境之類的,簡直不要太明顯好嗎!
包括經典台詞也是原樣照搬。
「請你自由地……」
好的,哥哥姐姐我們都自由地……自由地……抄襲去吧。
除了大面積抄襲《聖傳》,《幻城》還被扒出來搬運《東京巴比倫》、截取《陸小鳳之銀鉤賭坊》、模仿《飛鳥悵》等等,相信還有很多待扒內容。
說到這裡我是不是應該佩服一下郭敬明的閱讀量?
至於有人說《聖傳》是日本的,要抵制日貨什麼的。
不好意思,這一題,我選4。
《幻城》第一版,春風文藝出版社的那個版本,配圖相當精彩。插圖作者楊詩彥和郭敬明是同學,經過兩周多「艱苦卓絕」的創作,她畫出了20多幅插圖。
到底畫出個什麼樣呢,讓我們來欣賞一下(圖片來自豆瓣活動「一起看CLAMP被誰抄襲了」)。
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啊。
順便一提,就特麼這麼個插圖,他們還打過著作權官司,楊詩彥狀告郭敬明說他沒給稿費。
麻煩你們一下,請反思一下稿費到底應該給誰,謝謝。
救命,終於說到劇版了。
這部劇洗白得非常成功,真的,噴他抄襲《聖傳》的人少很多了。
因為都怕路人誤會原來《聖傳》就是這麼個傻瓜玩意啊。
大王叫我來巡山啊。
網上現在對《幻城》的劇情劇照已經有很多吐槽了,寫得都非常精彩,為他們手動點讚。
不過我沒有點開影片看,我怕點進去一下就為他增加一億點擊量。
抵制郭敬明,從我做起。
這是一部劇本、造型、美工、動作全線抄襲的神作。
真是人類智慧結晶的集大成之作啊!
卡索的造型是五毛版瑟爹。
火王被指出和神奇女俠有著謎一樣的親戚關係。
星舊的權杖和魔法陣全面照搬小櫻。
放過孩子吧,哭哭。
動作戲抄襲火影忍者的表蓮華之術。
尋夢國神器是索利普+能劇面罩(雖然劇方聲明是參考上古神獸夢貘,但畢竟那只是抽象畫啊)。
最近在玩Pokemon的朋友們,你們可以去幻城拍攝地抓小精靈了,索利普很厲害的。
火族的盾牌用部落的logo、刺客信條的小嘍囉、冰雪奇緣的宮殿、最終幻想的背景……
救命,以後誰敢帶這些周邊上街啊。
不約不約,美女,我不是幻城腦殘粉。
據說服裝特效花了三億,這個價位,就搞出了這麼個五毛玩意。你說沒有洗錢我是真的不信的。
後來知乎上跳出來一位勇士,說他們後期人員拿到的鏡頭很多都是廢鏡頭,布景都是亂鋪的或者根本沒鋪。按照這個說法的話,突然有點心疼,覺得三億好像還是有點用的。
「劣質的原片,無理的時間安排,在這種情況下說要做出冰與火之歌的效果來,別他媽放黑屁了」
郭敬明開啟了抄襲卻死不要臉的先河,甚至還「霸氣」回應抄襲傳言,說:「你質疑我不會寫,我就寫給你看。」
我質疑你抄襲,但你抄了更多,並且告訴我「你看,我多會寫」。偷換得一手好概念。
我相信大家都知道「致敬」、「惡搞」和「抄襲」的區別。
抄襲,就是抄襲,不要臉。
對於這些質量低劣的抄襲作品,大把的資方願意投錢,大把的明星願意演,大把的人願意為他辯駁。
而如果原創作家站出來告他們,就被說是「炒作」。網友出來揭露他們,就被說是「行銷狗」、「蹭熱度」,甚至還有人破開大罵「漢奸」。
難道抄襲外國作品是一件為國爭光的好事嗎?
卑鄙成了抄襲者的通行證。
他們盜取別人的成果,往自己臉上貼金。他們把自己包裝為成功人士,向大眾販賣著畸形的「雞湯」與「夢想」。他們委屈地稱自己為受害者,把揭露事實的人稱為「網路暴民」。
這樣繼續下去的話,兩個字,藥丸。
這是最好的時代,也是最壞的時代。
這是我們最奇怪的小時代。